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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重庆新闻学院 新媒体学院)2018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创建:2018年09月11日 18:11,撰稿:,编辑:,点击: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溯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学府。

新闻与传媒学院(重庆新闻学院、新媒体学院)位于大学城校区,是学校近年来“提档升级、加快内涵式发展”重点建设的二级学院。1985年开始招收摄影专业,是我国西南地区最早从事影视传媒高等教育的院校之一。2011年,学院深化校企合作,成立了国内首家新媒体学院。2014年,与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合作,成立了全国首批部校共建的“重庆新闻学院”。经过三十余年传媒教育积淀,形成了新闻与传媒学院、重庆新闻学院、新媒体学院三位一体的全媒体办学格局。

根据学院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延揽一批优秀人才。

人才引进需求

序号

岗位

招聘专业(方向)

需求人数

需求层次

1

新闻学、传播学类

4

博士

(具有副高及

以上职称优先)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数学类

(数据分析方向,熟练掌握新媒体技术)

2

3

艺术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数字设计、文艺与传媒、广播电视艺术、电影学等相关专业方向)

4

4

管理学类(文化产业、传媒经营与管理、

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方向)

2

人才引进待遇

各层次人才签约全职在我校工作8年及以上,根据所聘岗位和职称、职务享受本校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和福利,除此之外,学校还为各层次人才分别提供以下特别待遇(含国家和重庆市所提供的相关待遇,其中所涉及的引进过渡费、安家费、人才引进费均为税后标准)。

博士引进待遇

1.安家费:30万元,报到并正式入职后一次性拨付。

2.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者,一次性拨给科研启动经费 6万元;非实验学科者,一次性拨给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如系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则增加1万元。

对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所需要的特别优秀的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其实际学术水平,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可给予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待遇。夫妻双方均为新接收博士或者其中一方为高层次人才或者先后进入学校者,安家费各自按条件全额发放。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荣誉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相当水平专家学者。

引进待遇面议。

第二层次人才:国家计划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入选者,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 863/973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或相当水平专家学者。

1.住房及引进过渡费:发给引进过渡费600万元,第一周年发200万元,其余的分7年平均发放。或者聘期内免费提供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在我校全职工作满 8年后,房屋产权过户归本人所有,同时发给引进过渡费500万元,第一周年发150万元,其余的分7年平均发放。

2.科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学科类别提供200-1000万元科研经费。

3.其他条件: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做好子女入学的协调工作。

第三层次人才:国家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当水平人才。1.住房及引进过渡费:发给引进过渡费400万元,第一周年发150万元,其余的分7年平均发放。或者提供购买面积16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同时发给引进过渡费300万元,第一周年发100万元,其余的分7年平均发放。2.科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学科类别提供100-500万元科研经费。3.其他条件: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做好子女入学的协调工作。

第四层次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直辖市)级特聘专家、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有正高级职称的省(直辖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直辖市)级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直辖市)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直辖市)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省(直辖市)级教学名师;或相当水平人才。1.住房及安家费:发给安家费90万元。或者提供购买面积13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同时发给安家费40万元。 2.科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学科类别提供30-60万元科研经费。 3.其他条件: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做好子女入学的协调工作。

第五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近5年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下同)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顶级期刊或SCISSCI一区论文至少1篇(SCISSCI分区按照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标准,下同),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二区论文至少2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我校所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艺术、体育类学科1篇)。2.获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项目、专项项目)至少1项。3.作为首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政府奖至少1项。

1.住房及安家费:发给安家费80万元。或者提供购买面积13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同时发给安家费30万元。

2.科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学科类别提供15-30万元科研经费。

3.其他条件: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

第六层次人才:教授或者其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住房及安家费:发给安家费45万元,有博士学位的增加5万元。或者提供购买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同时发给安家费25万元,有博士学位的增加5万元。

2.科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学科类别提供7-15万元科研经费。

3.其他条件: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

 

人才引进联系方式

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聘流程和办法引进人才。请应聘者登录重庆师范大学官网:www.cqnu.edu.cn或学院网址:http://xcy.cqnu.edu.cn,了解相关详情。

请应聘者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应聘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发至学院邮箱:1085884780@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23-65362860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汇贤楼新闻与传媒学院308办公室

邮  编: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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